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罚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2019年9月27日,市住建局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日照润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了非法来源且不宜配制混凝土的水洗砂。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砂石存放区共有五莲产机制砂、莒南壮岗产河砂及少量非法来源水洗砂三种。通过对非法来源水洗砂抽样并送检测机构检测,其泥块含量为3.2%,不宜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为不合格类建筑用砂。此非法来源水洗砂如用于配置混凝土和砂浆,将影响产品质量,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经对该公司技术资料检查发现,“原材料进场检验台帐”中未记录所采购的非法来源水洗砂;在“普通混凝土用人工砂或混合砂检测记录”中,无泥块含量指标。
二、处理情况
(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场区内存放的非法来源水洗砂进行清理。
(二)对使用该类砂生产的混凝土的工程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委托检测机构对其进行结构鉴定。
(三)对该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四)待《日照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出台后,该公司此次违规行为纳入其第一次信用综合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原材料管理,采购正规来源的原材料,严禁采购风化岩类砂、麻钢砂及海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砂;应建立原材料进场台账,原材料进场时应查验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存档;应按照标准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验收,对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属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确保产品质量。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8日